各区城市管理委,委属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园林绿化市场秩序,建立健全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,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,提升本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水平,市城市管理委根据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<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>的通知》(建城〔2017〕251号)、《天津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》(津容建规〔2018〕1号)、《天津市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工作方案》(津诚信领导小组〔2020〕2号)和本市有关园林绿化法律法规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了《天津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2020年12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