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1 为规范临时绿地建设行为,指导临时绿地建设过程,提高临时绿地建设及养 护管理水平,发挥临时绿地的生态作用,制定本标准。 1.2 本标准适用于闲置土地、储备土地、建设项目范围内、非绿化用地上短期或 一定期限内存续的绿化项目。 1.3 临时绿化项目除遵守本标准外,还应遵守国家现行行业及地方的有关标准、 规定及强制性规范。